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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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顺利完成2024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和财务系统切换工作,保证学校财务决算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请校内各单位协助配合做好相关事宜。现将各项工作要求、注意事项和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一、财务对外服务时间

1.2024年报销业务截止到12月10日。

2.2024年12月10日起进行财务年终工作处理,暂停办理各类对外报销业务(含二级法人单位。届时网上报销平台、试剂耗材采购审报平台及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网上报销及查询”功能将暂停使用。

3.在网上报销系统和试剂耗材采购审报平台已经申请的报销单,如未能在12月10日前完成报销,系统将统一撤销,请于明年开账后重新申请报销。

4.2025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金结算工作时间

1.202412月29日0:00至12月31日24:00期间,将关闭一卡通线上线下收费通道(校园一卡通自助充值、自助及现场缴费、银行转账缴费等),请各缴费单位及个人提前做好规划及时缴费,以免影响就餐、水电使用、车辆进出校园、门面租用、检测业务等。

2.根据《重庆医科大学收费管理办法》要求,请各学院完成学生欠费催缴工作。

3.资产出租收入、水电费结算

资产出租收入、水电费结算,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完成相关单位房租收入结算、水电费结算。

4.涉及其他教学、科研等收入,学院及归口管理部门对接上级单位或合作方拨付款项,及时办理入账。

特别提醒:此前有预借票据的,请务12月10日前完成款项归集到账。

三、校内津贴发放工作

为确保本年度校内各类绩效津贴顺利发放,请各部门务必于11月30日前提交绩效发放表。

四、预算执行工作

以下预算项目须在本年度执行完毕:

1.人员经费;2.行政办公经费、院系工作经费等公用经费;3.专项经费(含常规专项)

未执行完毕的,按规定将纳入学校统筹安排请各单位统筹安排时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及时完善财务报销支付手续。

五、往来款项清理

(一)预借款归还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规定,请各单位按《财务处关于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要求,安排专人及时办理还款冲账手续。《通知》已通过OA系统发送。

(二)暂存款清理

各类来款(如项目到款、保证金、预收款等),须及时至财务处办理认领和入账手续。

(三)校园卡结算

涉及消费款结算的部门或单位,及时至财务处办理12月前的结算手续。

六、资产入库与报销

资产管理处将于2024年12月5日起暂停办理资产入库手续。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5日前完成2024年度的资产入库审核手续,并于财务关账日期之前(12月10日)完成报销手续。

对于因故逾期未办理资产入库手续,或已办理资产入科手续但未在财务关账日期之前报销的,请于下一年度重新办理入库手续。

七、科研经费工作

2024年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2月10前完成所有经费报销流程,以免影响结题。2024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审核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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