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各项财务工作。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处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围绕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下设会计核算科、预算管理科、项目经费管理科、资金管理科、综合业务管理科五个科室,现有财会人员33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21人,中高级职称18人。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学校内部管理要求,制定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高效运行。
2.多渠道筹措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经费,为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做好财力保障。
3.发挥财务服务功能,拓展服务方式和服务途径,保障双校区财务服务,满足师生需求,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4.负责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编制部门及校内年度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
5.负责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组织事业财务核算,如实反映学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和报送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及其他各类财务报表。
6.做好学校除存货以外的流动资产归口管理,负责办理校内、外资金结算和管理校内资金调剂业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7.做好学校各项收费执行工作,负责收费项目审核、物价报批等工作,严格各类票据管理,确保学校各项收费合规、合标、准确、完整。
8.做好学校债务管理工作,将学校债务控制在安全范围内,控制债务成本,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9.负责项目经费管理、财务业务指导咨询及科研财务助理培训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创新财务管理手段,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11.负责学校经济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审核学校有关经济合同、协议等各类经济文件,保护学校资金财产安全。
12.负责教职工个人所得税、学校各类涉税业务管理工作。
13.负责薪酬、劳务的发放与管理及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14.做好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全校财会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
15.负责学校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财务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16.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全面做好财务信息公开,保证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知情权。
17.负责工会、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会、重庆重医大投资管理公司等7家二级独立法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18.配合做好校内外各类审计、巡视、巡察和检查工作。
19.做好财务支部党建和财务文化建设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政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树立底线意识。
2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