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党费账户继续单独设立的通知》(组电明字〔2006〕2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库〔2019〕4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近期组织开展了党费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评选工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后,现将公示相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公示方式
在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张贴公示,具体位置为: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二教门口公示栏
二、公示期
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反映人应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邮编:400016
联系电话:023-68485070
联系人:曾老师
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