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新的管理办法,经2017年6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8.重医大文〔2017〕206号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科研经费举办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