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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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为顺利完成2023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保证学校财务决算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请校内各单位协助配合做好相关事宜。现将各项工作要求、注意事项和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一、财务对外服务时间

1.2023年报销业务截止到12月15日。

2.2023年12月16日起进行财务年终工作处理,暂停办理各类对外报销业务(含二级法人单位)。届时网上报销平台、试剂耗材采购审报平台及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网上报销及查询”功能将暂停使用。

3.在网上报销系统和试剂耗材采购审报平台已经申请的报销单,如未能在12月15日前完成报销,系统将统一撤销。

4.2024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金结算工作时间

1.2023年12月29日0:00至12月31日24:00期间,将关闭一卡通线上、线下收费通道(校园一卡通自助充值、自助及现场缴费、银行转账缴费等),请各缴费单位及个人提前做好规划及时缴费,以免影响就餐、水电使用、车辆进出校园、门面租用、检测业务等。

2.根据《重庆医科大学收费管理办法》要求,请各学院完成学生欠费催缴工作。

3.资产出租收入、水电费结算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完成相关单位房租收入结算、水电费结算。

4.涉及其他教学、科研等收入,学院及归口管理部门对接上级单位或合作方拨付款项,及时办理入账。

特别提醒:此前有预借票据的,请务必于12月20日前完成款项归集到账。

  三、预算执行工作

以下预算项目须在本年度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的,按规定将纳入学校统筹安排:1.人员经费;2.行政办公经费、院系工作经费等公用经费;3.专项经费(含常规专项)。

请各单位统筹安排时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及时完善财务报销支付手续。

  四、往来款项清理

      (一)预借款归还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规定,请各单位按《财务处关于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要求,安排专人及时办理还款冲账手续。《通知》将通过OA系统发送。

      (二)暂存款清理

各类来款(如项目到款、保证金、预收款等),须及时至财务处办理认领和入账手续。

      (三)校园卡结算

涉及消费款结算的部门或单位,及时至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五、资产入库与报销

资产管理处将于2023年12月10日起暂停办理资产入库手续。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0日前办理2023年度的资产入库,并于财务关账日期之前(12月15日)完成报销手续。

对于因故逾期未办理资产入库手续,或已办理资产入库手续但未在财务关账日期之前报销的,请于下一年度重新办理入库手续。

六、科研经费工作

请2023年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经费报销流程,以免影响结题。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审核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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